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30 14:53:30  发布人:xsc  浏览量:292


 各系:

为加快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助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需各教学系高度重视,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资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确保信息采集、信息填报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各系要配合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定期精准摸排、补充完善,确保不漏一人。各系要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做好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如有个别建档立卡学生因特殊原因未受资助,需按学期报送未资助原因。

二、大力推进资助信息系统全面应用

教育部要求资助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全、真、准、快目标。数据要,即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数据要,即不虚报、无水分。数据要“准”,即实际资助名单、纸质档案名单、系统名单完全一致,确保零失误。数据要“快”,即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一)信息收集对象:我院在籍学生。

(二)信息收集内容:在校生基础信息、家庭经济信息、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信息、国家奖学金资助信息、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信息、国家助学金资助信息、学院各类资助信息。

(三)信息采集、录入期限

内容

期限

备注

在校生信息

每年91日至1010

按学年采集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信息

每年1130日前

按学年采集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信息

每年630日前、 1130日前

按学期采集

学院各类资助信息

每年1130日前

按学年采集

建档立卡未资助原因信息

每年630日前、 1130日前

按学期采集

 

(四)信息采集要求

1、数据模板必须使用微软办公软件2007及以上Excel版本打开,启用宏后方可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录入结束后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

2、在校生信息录入

1)学生姓名务必和身份证保持一致。

2)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3)身份证件号——最后一位为字母X的必须大写。

4)政治面貌务必按照学生实际准确填写。

5)学生类型、攻读学历——专科(高职)

6)院系名称——机电工程系、化工工程系、轻工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

7)年级——例如2018级、2019

8)班级——专业+班级

9)专业——按照招生简章中的专业名称填写,不要使用简称

10)是否农村学生——依照学生户籍准确填写

3、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与在校生基础信息在人数上需对应)

1)姓名、身份证务必与在校生信息录入表中保持一致。

2)蓝色区域的项目,务必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

3)蓝绿色区域的项目,认定困难级别名称——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认定原因——准确按照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填写,例如建档立卡、低保(农村、城镇)、单亲家庭(何种原因造成的单亲)、因病致贫(谁生病、什么病)、因学致贫(谁上学、学习阶段)等。

4、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只填报认定为贫困的学生)

5、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以系为单位)

发放时间统一为当年1130日;发放人为温宝阳

6、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以系为单位)

该表格中资助标准按照学生资助档级分别填写2600/3300/4000元;应发金额和实发金额分别填写1300/1650/2000

发放时间和发放人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理由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保持一致。

7、学校资助名单导入模板

学院奖学金填报中,“资助名称”按照学生受奖励的等级分别填写——一等学院奖学金、二等学院奖学金、三等学院奖学金;评优评先填报中,“资助名称”统一填写“评优评先”。

核发:xsc 点击数:29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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