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9-09-29 14:41:44  发布人:xsc  浏览量:129

各系: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三批)的通知》(晋财教[2019]102号)和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函[2019]35号)文件规定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7级和2018级各班级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奖励人数:4人,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我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思想、学习等基本条件;

2. 必须有学院授予的“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二)评审办法:

1)各系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系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在本系2017级或2018级学生中推选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

3)候选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好表格后打印,一式3份),由班主任、系书记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推荐审核意见。

4)各系部将候选学生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连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汇总各系部上报的候选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我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评审结果上报教育厅。

四、评选工作要求

各系务必要成立评选机构,精心安排,严格要求,严把标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宣传到人。要提高奖学金评选质量,按照规则,优中选优,一定要把特别优秀和突出的学生遴选出来。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上报材料包括: 1. 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以及公示情况); 2. 个人成绩单及相关获奖材料一式1份(附原件扫描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1份(附电子版),红底正装生活照电子版1份,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附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电子信箱为:305020367@qq.com

材料报送时间:2019108日。


 

                                   学生处

                                    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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