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晋轻院字[2019]80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2017级和2018级学院在籍学生
二、名额及标准:(名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学院奖学金严格按照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逐一分配。综合测评成绩=学年学业成绩60%(且无补考科目)+学年学生素质测评成绩40%。
(一)学院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学年,授奖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
(二)学院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学年,授奖比例为班级人数的10%;
(三)学院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学年,授奖比例为班级人数的15%。
三、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系(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每学年能按时缴费注册;
6.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被评为“文明学生”。
(二)评审程序
1.以班主任为组长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5%,根据学生素质测评成绩和学年学业成绩评比,按照各系分配的班级推荐人数,确定参评人选;
2.各系奖学金评审组按照评审条件及名额,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料,采用公开评审的方式确定各等次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填写《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送学院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3.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发放学院奖学金。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系、各班级要成立评选组,严格要求、严把标准,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文件及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
2.若各系评选推荐的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学院将直接取消,不再增补。
3.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在班级、各系起到积极的模范示范典型。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请务必将“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评选结果按照附件中的表格格式整理报送,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为:377173450@qq.com,名称为XX系+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资料。
1.系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
2.班级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评议过程说明1份(附件3,纸质版);
3.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初审名单1份(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加
盖公章,电子版名字与名字中间空两格,不要用顿号;字与字之间不适用空格)4.各班级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花名册(附件5,电子版,奖学金金额及银行
卡号需为文本格式,审核无误后打印学生签字)
(二)报送时间
1.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2018级二年制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
2.其他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3日。
学生处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