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日期:2021-03-10 10:27:56  发布人:xsc  浏览量:66


各系:

各分团委:

根据《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及院党委的部署安排, 组织开展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五个一”活动及征集大学生讲党史故事优秀微视频是引导学生学史明史悟史,从党史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为迎接建党百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活动。现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总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及院党委部署安排。

(二)将学生党史学习教育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学院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高职院校目标结合起来;与学生学风建设及素质提升结合起来;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

二、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对象

辅导员(班主任) 全体学生

三、党史学习教育具体活动

(一)读一本党史经典书籍

1.院团委组织院学生会、院团总支、学生社团,读一本党史经典书籍,作为社团文化节的一个环节与亮点。完成时间:2021年3月-5月。

2.各系、各班级组织学生完成一本党史经典书籍的阅读。

具体要求:

1)各系根据“一系一品”、学生学情选择党史阅读书籍(阅读书籍见参考书目),依托各类平台与载体开展活动;

2)5月10日前各系报送党史书籍学习报告,图文并茂;

3)请按时间节点将相应资料发送至程可老师邮箱66405111@qq.com

参考书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 10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二)听一次党史专题讲座

组织2019级、2020级在校班级班团干部听一次党史专题讲座。院团委牵头组织,也可由各系独立组织完成。完成时间:2021年3月。

(三)参观一次党史展览或纪念场馆

2019级、2020级在校入团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学生党员参观一次党史展览或纪念场馆。院团委牵头组织,也可由各系独立组织完成。完成时间:2021年4月。

(四) 开展党史主题党(团) 日、班会活动

各系、各班级、各学生组织(社团)运用朗诵、演讲、读书沙龙、合唱等丰富多样的载体和形式开展党史主题党(团)日、班会活动。各系牵头组织,各班级组织完成。完成时间:完成时间:2021年3-6月。

具体要求:

1.主题党(团) 日、班会活动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开展月份为3-6月;

2.每月15日前将各班级主题党(团) 日活动方案报送各系、院团委;

3.每月28日前将当月主题党(团) 日活动报送各系、院团委,图文并茂;

4.6月20日前各系、各学生组织(社团)将3-6月各班级主题党(团) 日活动、社团校园文化活动简报发送至任海荣老师邮箱25775745@qq.com。;

5.主题自拟;形式多样;组织策划、实施、总结方案完整;学生处、院团委牵头组织,各系具体负责。

(五)写一篇党史学习体会文章

各系、各班级组织引导学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从学、写中学史明史悟史,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为迎接建党百年营造浓厚氛围。各系牵头组织,各班级组织完成。完成时间:2021年3月—6月。

具体要求:

1.题目自拟;题材不限;要求真实反映自身的学习体会;

2.各系需统一书写格式,以便活动后评优展览;

3.6月1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各班级学生党史学习体会文章纸质版(稿纸)报送至学生处申彦丽老师;

(六)征集辅导员、班主任及大学生讲党史故事优秀微视频

1.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讲党史故事优秀微视频拍摄活动。学生处(部)组织完成。完成时间:2021年3月—9月。

2.各系、各班级组织学生完成党史故事优秀微视频拍摄活动。

具体要求:

故事内容自定,提供视频拍摄角度、构思,3-5分钟,MP4格式,各系、学生组织(社团)9月27日前推选3-5个优秀微视频发送至377173450@qq.com

创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先锋岗

院团委遵循立足学生工作办好实事的原则,用好青年学生先锋岗、学生志愿服务等一系列载体,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学生公寓设立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先锋岗。完成时间:2021年3—6月。

四、党史学习教育总结评比

(一)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将推选出10个优秀班级,由各系推选班主任做公开展示,届时邀请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观摩

(二)学生学习体会文章、讲党史故事优秀微视频将推选出优秀作品分别发布至《太阳风,推送至院团委公众号、网易等。

(三)党史学习教育将根据各系、学生组织(社团)的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班主任(指导教师)、党史学习之星。

1.优秀组织奖(系)2个,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

2.优秀班主任(指导教师)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奖金500元。

3.党史学习之星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价值100元。

(以上奖金仅限用于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活动)

 

                                   学生处(部) 院团委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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