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准确掌握我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学院拟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和《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晋轻院字〔2019〕76号)等文件要求。
二、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付的我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三、认定类别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特殊困难学生、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种认定类型。
特殊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国家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四、认定流程
(一)政策宣讲。各系组织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与全部学生认真学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及通知相关内容,让每一个学生了解认定工作内容和认定申请操作。
(二)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申请印证材料递交班级评议认定小组。
(三)班级评议。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认定小组对申请认定学生的认定申请表以及印证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等因素进行认真评议,初步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名单,报送系资助工作组评审。
(三)系资助工作组评审。系资助工作组要掌握班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情况,汇总并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材料。系资助工作组评审后,将认定学生等级及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系资助工作组审核班级申报材料的过程中,须逐项对照审核,重点审核以下方面:
(1)对于特殊群体(国家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要逐个学生,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
(2)脱贫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等学生必须参加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如不参加认定请提交书面申请。
(四)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各系报送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建档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前提,是精准资助的基础,各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资助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认定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客观、公正、透明、规范的做好认定工作。2021级新生由于开学时间晚,请早部署、早动员,提前告知预申请的学生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系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将认定工作精神和学生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各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评议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加强诚信教育。各系要切实做好学生诚信教育,提高资助育人实效。各班主任务必提醒和教育学生要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盖章可以省,但诚信不能丢。对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资助,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档案管理。各系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管理,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明确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查阅、复印、调用等相关审核手续。
(五)按时提交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任务重、要求严、程序多,请各系及时安排部署,按时上报材料,于2021年9月15日前以系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陈彦芳企业微信。具体要求如下表:
上报材料名称 |
要求说明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申请表与佐证材料装订,依照困难等级程度进行排序,学院审核盖章后各系留存 |
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 |
纸质版 |
xxx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结 |
纸质版加盖公章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公示名单 |
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
备注:2021级新生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超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规定的时间,又非不测因素导致突发特殊困难的情况,学生提出认定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超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规定的时间,系认定的因特殊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于补认定。补认定要严格按照认定流程进行,并将补认定结果及时上报。
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附件1: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指标体系.doc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记录——提交纸质版.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公示名单—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xlsx
附件5: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结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