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05 16:02:32  发布人:xsc  浏览量:90


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在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的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5日至2021年9月20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推荐对象及奖励

学院将结合相关资料,按照规范流程,向团省委学校部推荐1“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家庭困难或者身残志坚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

四、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在班级民主评议中结果为优秀,热心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3.学业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30%);

4.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5.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另,基层建功类由西部地区省级团委统筹分配,在校生可申请其他8种类别。

6.各系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考察把关,核实推荐人选的事迹与情况,一经发现推荐人选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或在院内有疑义的推荐对象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活动安排

(一)申请报名阶段2021年95日至2021年9月10

有意向报名的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推荐汇总表、单独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配图)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交,电子版以“系+自强之星奖学金”命名发送至陈彦芳企业微信,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

二)院内评选阶段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0

1.评审。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相关资料,按照规范流程,最终进行评选排名,确定推荐人选。

2.公示。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推荐上报。根据评选排名,向团省委学校部择优推荐上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活动体系”构建。各系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在我院推动开展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方法,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新媒体的使用,扩大活动影响力。针对推报候选人采用多种有效途径进行集中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集群效应,促进广大学生树立优良的道德品质。

3. 扎实推进,为进一步激励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各系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送材料,在活动的扎实开展中确保优秀榜样对在校学生的正面引导作用。

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联系。

                                             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2021年95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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