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2019]158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高标准,保证上报材料质量,规范材料上报方式及时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9级和2020级各班级中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奖励名额:5人;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系要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四、评审程序
(一)各系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各系评审小组名单须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二)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由各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推荐产生,并按推荐排名顺序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各系评审小组负责人依照排名顺序对候选学生的事迹进行介绍,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组审议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最终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整理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批。如有异议,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组组织再议,确定有问题的取消候选资格,并按照最终审议排名顺序产生新的候选人。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系务必精心安排,严格要求,严把标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宣传到人。
(二)各系务必要提高国家奖学金评选质量,按照规则,优中选优,一定要把特别优秀和突出的学生遴选出来。2020-2021学年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5人,差额选优,各系可以推荐2-3人符合条件候选学生。
(三)各系务必要认真审核推荐候选学生的评选资格及上报材料。申报材料由各系指定专人审核并上报,学生报送材料概不受理。逾期不报、不按规定上报,名额取消。
(四)各系务必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同育人工作相结合,注重培养获奖学生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积极投身学院建设、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六、具体材料上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包括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以及公示情况。
2、候选学生的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附电子版);个人学年成绩单、年级同专业学年成绩排名表(加盖公章);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附原件扫描电子版)。
(二)具体要求
1、各系在初审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国家奖学金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各项内容均须填写,做到不漏填、不漏章、不漏签。
2、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交一份先进事迹材料和一张正装红底半身照片(高清电子版),要求材料需真实,不得抄袭、虚构,有师长点评,点评真实中肯。
3、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10点前。
4、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陈彦芳企业微信”,材料名称统一为:“系名称+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6日